为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和发展,我市继续抓好促进生猪发展各项政策的落实:
一是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赫山进入国家调出大县第一批奖励范围,奖励397万元,桃江进入了第二批奖励范围。
二是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按照中央、省文件精神要求,每头能繁母猪补贴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元、省财政补贴10元、市县财政各补贴5元。2007年,中央、省两级以2006年底省统计局统计的存栏能繁母猪数(全市18.35万头)作为补贴基数,下达我市补贴资金734万元(每头40元)。实际情况是,2007年全市能繁母猪补贴到位197075头,实补958.1万元,头平补贴48.6元。超过下达补贴数13575头(全部为资阳区),中央、省级欠补资金54.3万元,市县级缺补资金27.275万元。
2008年,按照中央、省文件精神要求,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其中:由中央财政补贴60%,省财政补贴40%,市县各补贴10%。按2007年年底存栏能繁母猪数(23.85万头)作为补贴基数计算,全市应下发补贴资金23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下发1431万元,省财政应下发477万元,市县财政各下发238.5万元。
三是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按照财政部下发的《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每头能繁母猪的保险费为60元,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贴80%,农户实际承担的保费为20%。我市能繁母猪保险业务由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益阳分公司和中国财产保险公司益阳分公司分别承保,2007年9月份正式开展保险业务工作,全市2007年共投保能繁母猪213507头,投保费1281.042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补贴1024.8336万元,农户自交256.2084万元。这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和支持下,按照省里要求,如期开展,保费及时收取,保险卡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
2008年,在能繁母猪保险政策不变的前提下,按2007年年底能繁母猪存栏数,全市应投保能繁母猪23.85万头,投保费共计1431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应补贴1144.8万元,农户自交286.2万元。
四是生猪规模场(小区)改扩建项目扶持政策。国家投资1050万已立项批复,项目实施正在进行中。
五是生猪良种补贴政策。去年桃江被列入国家生猪良种补贴县,争取项目资金88万元,用于养殖户生猪人工授精补贴,目前项目开展顺利。
六是原种猪扩繁场改扩建项目扶持政策。市原种猪扩繁场和市农科所种猪场改扩建项目已进入国家政策扶持笼子,各投资100万元